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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保厅林业厅组织省级旅游示范区初审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打印 | 收藏 | 关闭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187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生态旅游资源的永续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进步,葫芦岛市旅游局、环保局联合推荐了我市觉华岛旅游度假区、白狼山自然风景区、龙潭大峡谷自然风景区、灵山风景名胜区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1215-18日,省环保厅生态处高奇星处长、省林业厅野保处王喜武处长一行对上述四个风景区的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情况进行了一次联合检查。

检查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反馈等方式进行。检查组一行现场核查了四个风景区的景区建设和运营示范效果,查阅了景区生态旅游创建资料,听取了景区负责人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一行充分肯定了所有景区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高,气候宜人,有生态示范教育意义,具有可开发性和可持续性;领导高度重视,资料准备齐全,内容丰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具有很大的潜力和后发优势,同时也指出了此次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的目的就是为了生态旅游的可教育性,在生态保护中促进旅游发展,在旅游发展中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旅游景区的可健康、持续性发展。检查组建议,一是要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目标,确保生态红线;二是完善规划,包括旅游景区、产品的设计,变产品单一为产品多样化;三是要明确定位,明确生态旅游的目标、人群和市场;四是要打造精品,加强宣传力度,发挥品牌效应;五是要炼好内功,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六是强化生态科普教育,突出游客的参与性、可观性。

    葫芦岛市环保局、旅游局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并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