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绥中五花顶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调整方案获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通过
2015年9月24日,辽宁省环保厅在沈阳组织召开了绥中五花顶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评审会。评审委员会由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文化厅、旅游局等部门代表组成,葫芦岛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绥中县政府、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和保护区管理处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最终通过了保护区管委会提出的面积调整方案,保护区总面积由原来的2500.2公顷增加至13494.43公顷。
五花顶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葫芦岛市绥中县西北部,西平乡、葛家乡、大王庙镇、高甸子乡境内,2011年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500.2公顷。保护区地处燕山余脉东端,辽西走廊西段,属辽西生态脆弱区,国家重点保护物种较多,是辽西地区具有战略意义的生物资源基因库之一,也是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地。拟调入保护区范围的五花大顶(也称平顶山)位于绥中县西部三山国有林场、加碑岩乡、永安堡乡和秋子沟乡交界处,区域森林资源丰富,有成片油松、蒙古栎为主的天然林地带植被,多种珍稀野生动物活动频繁,是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五花大顶区域内保存完好的森林植被具有蓄水、集水和保水等生态功能,急需加强保护。
本次调整将五花大顶片区调入,调整后保护区由五花顶片区(原自然保护区)和五花大顶片区(调入区)两部分组成,总面积由2500.2公顷增加到13494.43公顷,其中核心区由779.5公顷增加到5513.54公顷。调整后,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分别占总面积的40.86%、20.38%、38.76%。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生态功能都得到明显加强,对于绥中县、辽西地区以及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