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保厅召开全省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启动培训班
9月16日-17日,辽宁省环保厅在沈阳举办了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启动培训班。各市、省管县的分管局长、生态科负责人以及科研机构等5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了环保部生态司侯代军司长、张文国处长等领导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目的意义、辽宁省生态保护划定方案及总体思路等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和讨论。
所谓生态红线,即为维护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的保护需求,划定的需实施特殊保护的区域。在2015年实施的环保法中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此次会议正式标志着我省的红线保护工作正式拉开帷幕,会后各市将正式成立生态红线工作领导小组,并联合发改、海洋、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将各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封山育林地等受保护地区正式划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在生态红线面前,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必须停止,市环保局也将加大对生态红线区域的生态监察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侯司长在会上强调,红线划定工作已经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多次强调,中国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提出终身追责制,凡越过“生态红线”的,就应当受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
王治江副厅长在发言时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红线”是继“18亿亩耕地红线”后,另一条被提到国家层面的“生命线”是保证生态安全的底线,具有约束性和强制性。各市要充分认识到划定生态红线工作的重要性,解决好思想认识、工作方法、工作态度等问题,因此,生态红线不能触碰,否则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影响人类社会的永续发展。“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