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省级生态县建设顺利通过省环保厅考核验收
8月26日-27日,辽宁省环保厅生态处高奇星处长带领省级生态县专家考核验收组来我市建昌县,对该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期间,省考核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观看专题片、审核技术资料、查阅档案、现场检查等方式,考核验收了建昌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并一致同意建昌县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通过验收。建昌县委书记闫庆礼、县长王洪升、市环保局局长罗建彪等领导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考核组认为,自2010年启动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以来,建昌县委、县政府能够紧紧围绕“生态立县、农业富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的发展战略,立足建昌县地域特点和实际,大力推进生态经济发展,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良好生态人居环境,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特别是创新农村环保机制等方面工作突出,达到了省级生态县创建的6项基本条件和17项考核指标,一致同意通过考核验收。
县委书记闫庆礼在作表态发言时强调,生态县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战略任务,面对成绩,决不懈怠。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举全县之力,再接再厉,巩固创建成果,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宁可经济发展慢一点,也绝不引进高污染项目。要以本次验收为契机,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目标,发展绿色经济、打造绿色城乡,努力把建昌建成辽西生态名县,让创建成果惠及全县人民。
生态县(市、区)建设贵在创新、重在实干、成在持久。建昌县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为我市生态县创建工作带来了良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今年我市还将继续加大生态县创建工作力度,推动兴城市、南票区、龙港区创建成为省级生态县(市、区),届时我市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将又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市早日成为省级生态市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