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环保局2018年6月2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2日~2018年6月26日(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3116807
传真:0429-666157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渤海水泥(葫芦岛)有限公司窑尾旁路放风技改项目 |
渤海水泥(葫芦岛)有限公司 |
连山区寺儿堡镇寺北村 |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在企业原熟料生产工艺中窑尾烟室锁口下方的坡口段回转窑侧取风5%进行旁路放风,尾气经原有脱硝设备处理后,再经新建的旋风及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原有排气筒外排。总投资218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36.7%。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回转窑废气经脱硝工序处理后,再进行降温、降速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由原有排气筒高空有组织排放。 2、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尘料进入窑灰仓并回收利用。 3、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