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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环保局2018年6月2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2日 打印 | 收藏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622日~2018626日(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3116807

传真:0429-6661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渤海水泥(葫芦岛)有限公司窑尾旁路放风技改项目

渤海水泥(葫芦岛)有限公司

连山区寺儿堡镇寺北村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在企业原熟料生产工艺中窑尾烟室锁口下方的坡口段回转窑侧取风5%进行旁路放风,尾气经原有脱硝设备处理后,再经新建的旋风及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原有排气筒外排。总投资218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36.7%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回转窑废气经脱硝工序处理后,再进行降温、降速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由原有排气筒高空有组织排放。

2、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尘料进入窑灰仓并回收利用。

3、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