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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2018年5月环境质量分析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打印 | 收藏 | 关闭

葫芦岛市20185月份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部分

1环境空气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评价(AQI评价标准),5月份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7.7%,其中优1天,良20天,轻度污染10天,超标10天首要污染物1天为PM10,9天为O3-8H

截至531,达标天数累计104天,达标率为68.9%,去年同期达标率为72.6%

去年同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对比分析见表1

1   5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与上年同期比较表

站点名称

SO2μg/m3

NO2μg/m3

PM10μg/m3

COmg/m3

O3-8Hμg/m3

PM2.5μg/m3

17

18

增幅

%

17

18

增幅

%

17

18

增幅

%

17

18

增幅

%

17

18

增幅

%

17

18

增幅

%

龙港区

28

47

67.9

15

19

26.7

108

75

-30.6

1.4

1.4

0.0

208

217

37.0

46

32

-30.4

化工街

9

17

88.9

25

29

16.0

105

91

-13.3

2.0

1.7

-15.0

187

195

40.0

42

40

-4.8

 

17

20

17.6

26

27

3.8

74

65

-12.2

1.9

1.4

-26.3

175

179

35.0

31

30

-3.2

东城区

19

25

31.6

26

30

15.4

91

85

-6.6

1.4

1.3

-7.1

240

184

40.0

38

37

-2.6

月均浓度

18

27

50.0

23

26

13.0

92

80

-13.0

1.7

1.4

-17.6

192

197

2.6

37

34

-8.1

 

2自然降尘

按时完成葫芦岛西山坡、连山区政府、化工医院、龙湾新区公园4个点位降尘月监测工作。5月份城市自然降尘月均值7.37/平方千米·月,达标。其中工业区7.08、交通区9.35、居民区7.62、清洁区5.44/平方千米·月。

3降水

按时完成葫芦岛西山坡、塔山烈士陵园、龙湾新区公园3个点位降水月监测工作。共监测降水1次,降水样品3个,无酸性降雨,pH值范围为6.72-7.02

 

4饮用水源地水质:

4.1平山水源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属Ⅲ类水质;

4.2乌金塘水源浓度为0.298mg/L,超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3.26倍,其余监测项目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3杨杖子水源地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属Ⅲ类水质。

 

5水库水质:

5.1按省站监测方案要求,宫山咀水库和乌金塘水库月监测。

宫山嘴水库监测项目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乌金塘水库浓度为0.289mg/L,超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3.13,其余监测项目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5.2青山水库水质

5.2.1监测点位与监测项目

库区监测点位:1#坝前(平山水源)、2#坝下

入库河流监测点位:3#八家子河上游、4#八家子河中游、5#八家子河下游、6#二台子河(绥中站监测)。

5.2.2监测结果评价

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坝前监测点位,61项监测项目均达标;

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坝下监测点位,61项监测项目均达标;

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八家子河上游、八家子河下游和二台子河(绥中报)3个监测点位26项监测因子浓度均达标;八家子河中游锰浓度为0.706mg/L,超标6.06倍,其余监测因子达标。

 

6入海河流

1)兴城河--红石碑断面水质为类水体。

2)五里河—五里河茨山桥南断面本月未监测。

3)连山河--沈山铁路桥下断面本月未监测。

4)六股河小渔场断面断面水质为Ⅲ类水体。

 

7省控河流

1)兴城河红石碑断面---红石碑断面水质为Ⅲ类水体。

2)大凌河王家窝铺断面--大凌河王家窝棚断面水质为类水体。

3)女儿河卧佛寺断面--卧佛寺断面本月水质为类水体。

4)六股河孤家子断面孤家子断面水质为Ⅰ类水体。

 

8功能区噪声

第二季度一类功能区基地6#住宅点位夜间监测值46.0dBA),标准限值45dBA),超标1.0dBA);四类功能区市环保局点位夜间噪声监测值56.5dBA),标准限值55dBA),超标1.5dBA);其它功能区点位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对应标准限值。

 

污染源部分

9污水处理厂监测情况

9.1运行情况: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兴城市污水管理处、建昌县污水管理处、葫芦岛南票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三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绥中万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建昌县八家子镇污水处理厂10家污水处理厂均正常运行,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水务有限公司处于停车改造状态, 兴城滨海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没正常运转,无法监测。

9.2达标排放情况:兴城市污水管理处出口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氨氮超标1.7倍。其它9家污水处理厂企业废水均达标排放,达标率90%

10葫芦岛市国控重点工业污染源

10.1废水重点排污单位

本月对航锦科技有限公司、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辽东作业公司绥中36-1原油处理厂、葫芦岛九股河食品有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辽宁)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兴城市顺兴针织有限公司、兴城市永成毛皮有限公司共9家企业进行监测,上述企业均正常运行。航锦科技有限公司悬浮物超标2.1倍;其它企业均达标排放。达标率88.9%

10.2废气重点排污单位

本月对渤海水泥(葫芦岛)有限公司、航锦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辽宁虹京实业有限公司、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分公司、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共8家企业进行监测,上述企业均正常运行。达标率为100%

10.3危险废物企业

本月对辽宁英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1家企业进行监测,上述企业均正常运行。达标率为100%

10.4重金属企业

本月对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共2家重金属企业进行监测,上述企业均正常运行。达标率为100%

信息公开工作

11葫芦岛市环保局积极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省厅安排继续完成葫芦岛市2018年度5月份监督性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监督、督促相关企业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5月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率为97%。按时向省站上报我市5月份自行监测调度数据包。

 

12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完成20184月份污水厂企业、20182季度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

 

13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按时将20184月份环境质量分析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将水源地监测信息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

 

 

 

 

 

 

 

 

 

 

 

 

葫芦岛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5月)

 

一、监测情况

20184月,葫芦岛市监测中心站共监测3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3个(河流型2个,湖库型1个)。

(一)监测点位

1.        地表水水源:

①平山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

②乌金塘水源——在水厂取水口处设置监测断面

③杨家杖子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水温、pH、溶解氧、CODmnBOD5、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表2的补充项目(5项,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锰)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铊),共61项。乌金塘水源增测钼、叶绿素a、透明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平山水源和杨家杖子水源所有监测项目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乌金塘水源浓度为0.290mg/L,超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3.14倍,其余监测项目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0185月葫芦岛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城市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达标率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1

葫芦岛市

平山水源

地表水

100%

-

2

葫芦岛市

乌金塘水源

地表水

0

钼(3.14

3

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杨家杖子水源

地表水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