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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2018年2月环境质量分析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9日 打印 | 收藏 | 关闭

葫芦岛市20182月份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部分

1环境空气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评价(AQI评价标准),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7.9%,其中优3天,良16天,轻度污染7天,中度污染1天,重度污染1天,超标9天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

月平均值浓度,二氧化硫68μg/m3,二氧化氮37μg/m3,可吸入颗粒物94μg/m3,细颗粒物64μg/m3,一氧化碳2.3mg/m3,臭氧90μg/m3

截至228,达标天数累计44天,达标率为74.6%,与去年同期62.7%相比改善11.9个百分点。

去年同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对比分析见表1

1   2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与上年同期比较表

站点名称

SO2μg/m3

NO2μg/m3

PM10μg/m3

COmg/m3

O3-8Hμg/m3

PM2.5μg/m3

17

18

增幅

%

17

18

增幅

%

17

18

增幅

%

17

18

增幅

%

17

18

增幅

%

17

18

增幅

%

龙港区

98

98

0.0

32

32

0.0

131

113

-13.7

2.7

2.3

-14.8

104

101

-2.9

86

78

-9.3

化工街

63

55

-12.7

42

36

-14.3

94

96

2.1

3.4

2.0

-41.2

85

80

-5.9

60

66

10.0

 

58

59

1.7

36

42

16.7

73

76

4.1

3.6

2.0

-44.4

79

98

24.1

56

49

-12.5

东城区

84

59

-29.8

39

37

-5.1

93

93

0.0

3.2

2.4

-25.0

86

83

-3.5

70

62

-11.4

月均浓度

76

68

-10.9

37

37

0.0

97

94

-3.1

3.2

2.3

-28.7

89

90

1.7

68

64

-5.9

 

2自然降尘

按时完成葫芦岛西山坡、连山区政府、化工医院、龙湾新区公园4个点位降尘月监测工作。2月份城市自然降尘月均值8.08/平方千米·月,超标0.01。其中工业区8.96、交通区11.22、居民区7.04、清洁区5.12/平方千米·月。

 

3、饮用水源地水质:

3.1市级饮用水源地水质:

按省站监测方案要求,平山水源、乌金塘水库水源和杨杖子水源分别监测了61项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必测项目(10项)、选测项目(18项)、优选特定项目(33项);

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水质分析,平山水源所有监测项目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乌金塘水库水源浓度为0.297mg/L,超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3.24倍,其余监测项目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2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

按市站监测方案要求,县级地表水饮用水源2月份监测了10项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必测项目(10项);地下水饮用水源2月份监测了23项,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必测项目(8个)、选测项目(15个);

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水质分析:

兴城地表水烟台河水源和三合水库所有监测项目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碱厂水库所有监测项目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兴城地下水烟台河1#井、烟台河2#井、一水厂、三水厂、五厂水井所有监测项目浓度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绥中地表水王宝河水源和大风口水库库区所有监测项目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大风口水库入口所有监测项目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绥中地下水6个蓄水井出口所有监测项目浓度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连山地表水张相公水库所有监测项目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杨杖子经济开发区地表水杨杖子水源所有监测项目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建昌地表水黑山渠无水,马道子水库结冰未监测。

4水库水质:宫山咀水库和青山水库处于冰冻期,无法采样,未监测;乌金塘水库破冰采样监测。

乌金塘水库监测项目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属Ⅱ类水质;浓度为0.286mg/L,超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3.08

 

5入海河流

1)兴城河--红石碑断面水质为Ⅲ类。

2)五里河—五里河茨山桥南断面本月未监测。

3)连山河--沈山铁路桥下断面水质为Ⅲ类。

4)六股河小渔场断面本月水质为Ⅰ类。

 

6省控河流

1)兴城河红石碑断面---红石碑断面水质为Ⅲ类。

2)大凌河王家窝铺断面--大凌河王家窝棚断面水质为Ⅲ类。

3)女儿河卧佛寺断面--卧佛寺断面本月未监测。

4)六股河孤家子断面孤家子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7功能区噪声

第一季度一类功能区基地6#住宅点位夜间监测值45.6dBA),标准限值45dBA),超标0.6dBA);四类功能区市环保局点位夜间噪声监测值56.2dBA),标准限值55dBA),超标1.2dBA);二类功能区和三类功能区点位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对应标准限值。

 

污染源部分

8污水处理厂监测情况

8.1运行情况: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兴城市污水管理处、建昌县污水管理处、葫芦岛南票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三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昌县八家子镇污水处理厂九家污水处理厂均正常运行,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水务有限公司处于停车改造状态。

8.2达标排放情况: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昌县八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和葫芦岛三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各项污染物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兴城市污水管理处、葫芦岛南票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昌县污水管理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达标排放。

9直排海污染源

9.1运行情况:渤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辽东作业公司绥中36-1原油终端厂,两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

9.2监测结果分析:以上2家企业废水均达标排放。

10葫芦岛市国控重点工业污染源

10.1废水重点排污单位

本月对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绥中宏伟禽业有限公司共2家企业进行监测,上述企业均正常运行。

以上2家企业废水达标排放。

10.2废气重点排污单位

本月对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分公司、绥中县站前供热有限公司、绥中三和供暖有限公司、绥中家乐暖供热有限公司、绥中宏伟禽业有限公司、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共9家企业进行监测,上述企业均正常运行。

废气重点排污单位中,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分公司、绥中宏伟禽业有限公司、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废气达标排放,绥中县站前供热有限公司二氧化硫超标2.56倍,颗粒物超标0.75倍,氮氧化物、汞及化合物、烟气黑度达标。绥中三和供暖有限公司二氧化硫超标1.81倍,颗粒物超标0.45倍,氮氧化物、汞及化合物、烟气黑度达标。绥中家乐暖供热有限公司二氧化硫超标2.59倍,颗粒物超标0.97倍,氮氧化物、汞及化合物、烟气黑度达标。达标率为66.7%

 

信息公开工作

11葫芦岛市环保局积极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省厅安排继续完成葫芦岛市2018年度2月份监督性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监督、督促相关企业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2月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率为99%

12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完成20181月份污水厂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

13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按时将20181月份环境质量分析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